“于是四海之内,始得息肩。逮践皇极,躬览庶事。日昃听政,求民之瘼。乃命輶轩,以省方俗。
“《本纪》:帝即位之后,即分遣内侍,周省四方。天监三年,六月,又诏可分将命,巡行州部。其有深冤巨害,抑郁无归,听诣使者,依源自列。置肺石以达穷民。
“《本纪》:天监元年,诏可于公车府谤木、肺石旁,各置一函。若肉食莫言,山阿欲有横议,投谤木函。若从我江、汉,功在可策;次身才高妙,摈压莫通;大政侵小,豪门陵贱;若欲自申,并可投肺石函。六年,诏四方士民,若有欲陈言刑政,可各诠条,布怀于刺史、二千石。有可申采,大小以闻。
“大同二年,诏画可外牒,或致纰缪。凡政事不便于民者,州、郡、县即时皆言,勿得欺隐。如使怨讼,当境任失。而今而后,以为永准。务加隐恤,舒其急病。
“元年,始去人赀,计丁为布。身服浣濯之衣。御府无文饰。宫掖不过绫采,无珠玑锦绣。大官撤牢馔,每日膳菜蔬。饮酒不过三盏。以俭先海内。每选长吏,务简廉平。皆召见御前,亲勖治道。”
又著令:“小县有能,迁为大县;大县有能,迁为二千石。”剖符为吏者,往往承风焉。帝之志在恤民,盖无疑义。然徒法不能自行。
当时后军参军郭祖深,又尝诣阙上封事,言“愚辈各竞奢侈,贪秽遂生,颇由陛下,宠勋大过,驭下大宽,故廉洁者自进无途,贪苛者取人多径。直弦者沦溺沟壑,曲钩者升进重沓。饰口利辞,竞相推荐;讷直守信,坐见埋没。劳深勋厚,禄赏未均;无功侧入,反加宠擢。昔宋人卖酒,犬恶致酸,陛下之犬,其甚矣哉!”则帝于督责之术,实有所末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