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境中的潜在思想与我们正常的意识活动的产物并没有什么不同;它们可称做前意识思想,在觉醒时的某些时刻也可被意识到。但是通过晚上与潜意识倾向取得联系,它们便变得与后者相似了,也似降格成为潜意识思想的条件,并且受制于那些用来支配潜意识活动的规律。这使我们有机会了解那些我们从思辨或者从其他经验信息来源无法猜想的东西,就是与意识活动迥然不同的潜意识活动的规律。如果详细总结一下潜意识的特点,可以使我们在深入研究梦的过程中得到更多有关它们的知识。
可是这种要求连一半都没有得到满足,对迄今所得结果进行解释,如果不能深入到梦的分析的最复杂的问题中去是鲜有可能完成的。但是,如果我没有指明要想理解潜意识的变化和过程,就得靠精神分析的方法研究梦,我是不会结束这次讨论的。
在我看来,潜意识起初只是一定心理活动的一种暧昧不明的特性。现在我们对它更了解了。
有迹象表明,我们通过其他更重要的特征[229]认识到,这种活动带有一种心理范畴的性质,它属于心理活动的系统,值得我们予以充分注意。潜意识的指示价值(index-value)远比它作为一种特性更为重要,有迹象揭示了这样一个系统:它的某些构成个人行为的部分是潜意识的。因需要一个更好的又不太含糊的术语,我们称这个系统为“潜意识”。在德文里,我准备用Ubw.这个词来标示这一系统,Ubw.是德文单词Unbewusst[230]的缩写,它是“潜意识”这一术语在精神分析中所获得的第三种也是最有特殊意义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