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自不用说,向银行借贷,要求是抵押同等金额的房产。我自然是没钱买房的,尽管那时的商品房价格只相当于现在的十分之一。跟家里同住的那50平米房子是父母单位分的,还没有产权证,抵押不了不说,就算能抵押,基本上也是押上了爹妈的老命。就算他们乐意,我可下不了手。
又是“钱说话”(Money talks!)的逻辑,这是硬道理。心目中的那些耳熟能详的“名校”很快被“现实”掉了,这样一来,标准清晰了很多。我很快发现,英国MBA才一年,总价肯定低于之前查过的几个国家,性价比是最高的。
不过即使如此,把自己的积蓄全算上,也还差好几万。当一切矛盾归于经费问题的时候,我突然从一个北京人,变成了来京务工人员。
背着单位,我几乎身兼三职。忘不了帮出版社校对英文字典的那两个月中从办公室到宿舍之间漆黑的林荫道,忘不了为写书撰稿在公共汽车上失神过了站,忘不了业余教课时满手的粉笔灰。“疯狂捞钱”的我终于迎来了一场二十年未遇、持续一周的40度高烧。镜子中的皱纹刻下了心灵的折痕,昏黑的眼袋储备了经久的疲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