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在1972年初以2500万美元购买了喜斯公司。当时喜斯公司的账面资产净值约为800万美元,巴菲特多支付的1700万美元就是喜斯公司的无形资产的价值。但巴菲特依然觉得非常值得。在巴菲特眼里,1972年只有少数几家企业会像喜斯那样持续保持25%的有形资产净值税后收益率,而且这是在保守的会计政策和没有财务杠杆的情况下。并不是存货、应收账款或固定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让喜斯公司产生了如此高的超额回报率,让喜斯公司取得如此骄人业绩的正是其无形资产。
巴菲特认为,依据会计准则计算的商誉和公司实际的商誉不能混为一谈。喜斯公司被收购后,每年的会计账目里都会把巴菲特购买商誉的1700万美元作为成本扣减。1982年喜斯公司仅凭大约2000万美元的有形资产净值产生了1300万美元的税后利润。这种业绩表明,会计商誉被收购之日起有规律地减少着的同时,喜斯公司的实际商誉却在以坚定的步伐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