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则不然。中国社会因为有了士的一流品,它可不要宗教,它的政府也不会变成贵族政府、军人政府、富人政府或穷人政府等,而永远是一种“士人政府”。此乃中国社会的根本特殊点,韩愈的《原道》,排斥佛、老,他说:社会上只有读孔子书的“士”,可以不从事生产,因为他是为公众服务的。“僧”“道”并不为公众服务,何能不事生产而依赖别人生活?因此,在一方面讲,中国的士是半和尚,因其不事生产而有家庭。从另一面讲,又是双料和尚,负了治国平天下的大责任,因而又不许他经营私人生活。
中国在秦汉以后形成了士人政府,社会由士人来领导与控制。所以我对两汉社会,称它做“郎吏社会”。两晋南北朝,称它做“门第社会”。唐代以后,则称它为“科举社会”。这是完全着眼在“士”的一流品之转变上来划分的。这完全和西方不同。若把马克思理论来分析中国社会,显然是牛头不对马嘴,必然如隔靴搔痒,搔不着真痒处。
三
现在再讲到中国社会中之农、工、商三流品。
中国社会也可称是一个“农业社会”,因农民占了国家最多的户口,农村是中国最广的基层。要讲中国的农民生活,必须先讲到“土地”问题,这是中国历史传统上一个最重要的经济问题。所谓土地问题,便是讲土地的“主权”问题。土地的所有权,应该是国家公有呢?还是由农民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