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闻案”后,国共内战规模越打越大,国共关系的最终破裂不过是时间问题。在民盟内部,于国共关系破裂后应采取什么立场的问题上虽有不同的意见(如有人主张坚持“中间性的政治路线”,对内“调和国共”,对外“兼亲美苏”;也有人认为在民主与反民主的斗争中,“没有调停两可的余地,只有勇往直前,以斗争解决我们的生存问题”),但是,国民党不断打击民盟而中共努力争取民盟的客观现实,迫使民盟只能向左转。制宪国大召开之际,民盟拒绝了国民党的一再劝诫,与中共站在同一立场,拒绝参加,表示“今后只有民主与反民主之分,第三方面这一名词应成过去”,表示其与国民党分道扬镳。1947年1月,民盟主席张澜在民盟一届二中全会报告中对国民党有直率的批评,认为“国民党方面的反动分子有彻底推翻政协的阴谋”,并且因为“政府撕毁了政协决议”而致政协失败,召开制宪国大则是“政府用任何言词不能掩饰这是彻底撕毁政协决议的行为”;同时,报告对中共则有肯定的赞扬,认为中共“确实有了与国民党合作的诚意”。民盟对国共两党的不同态度在报告中表露无遗。为了对外界和盟内成员解释民盟政治立场的转变,张澜在报告中提出:“站在政团的立场,对国共两党的党争,民主同盟是个第三者,我们应保持不偏不倚的态度。但民盟既是一个独立自主的政团,我们依据我们的政纲政策以争取国家及人民的福利,民盟对国事自然应该明是非辨曲直。是非曲直之间就绝对没有中立的余地。民主同盟的目的是中国的民主,是中国的真民主。民主与反民主之间,真民主与假民主之间,就绝对没有中立的余地。”国民党既然应为反民主、假民主承担责任,民盟既然以争取真民主为己任,当然就应该反对国民党。这样,民盟政治立场的转变就得到了合理的、合乎逻辑的解释。全会通过的民盟“政治主张”,虽然还提到“继续推进与国共两党的合作”,但同时提出彻底反对内战、重新举行政治协商、成立全国一致的联合政府等等主张,更为接近中共的立场,而远离国民党的立场。至此,民盟的第三方面或中立立场亦难以保持,国民党对民盟的公开活动日渐不能容忍,最终发展至压迫民盟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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