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之初,在近代中国获得认同的“半封建”概念,有其特有的时代内涵。它在理论认知上承接了马克思的理论成果,在史实认知上观照了中国社会“残存的封建性”因素,并在学术理论上形成了相对系统、完整的解说体系。正是在“半封建”的认识体系中,中国人民共同开创了一个新时代,创造了一个世界史观框架下的中国社会近代特定历史。对于真正的“历史创造者”,历史学家可以有不同的解说,却不能任意否定历史本身。
原载《河北学刊》2009年第4期。
中篇
清代社会结构中绅士阶层的地位与角色
社会是一个永远运动着的复杂的人与人的结合体。它以某种不可推拒的力量,使每个人都在这一特定的结合体中定位,获得属于个人其实最终也属于社会的尊卑有等、贵贱有别、贫富有差的社会位置。清代仍然是一个以等级或等第为梯阶的社会结构模式。“所谓等级,是指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中一定的社会集团,这些集团由国家的成文法规定其成员享有某种权利,承担某种义务以及加入或排除于该集团的条件。”①法权身份基本相同的同一等级成员,因其经济、政治等各方面情况所形成的差别,又分为不同的等第。作为具有封建法典所认可的特殊身份的绅士集团,在清代整个社会结构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