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的两极性还可以表现为激动和平静。激动的情绪表现为强烈的、短暂的然而是爆发式的体验,如激愤、狂喜、绝望。激情的产生往往与人在生活中占重要地位、起重要作用的事件的出现有关,同时又出乎原来的意料,违反原来的愿望和意向,并且超出了意志的控制之外。与短暂而强烈的激情相对立的是平静的情绪,人在多数情景下是处在安静的情绪状态之中的,在这样的场合,人能从事持续的智力活动。
最后,情绪的两极性还可以表现在强度上,即从弱到强的两极状态。许多类别的情绪都可以有强—弱的等级变化,如从微弱的不安到强烈的激动,从愉快到狂喜,从微愠到暴怒,从担心到恐惧等等。情绪的强度越大,整个自我被情绪卷入的趋向越大。情绪的强度决定于引起情绪的事件对人的意义以及个人的既定目的和动机是否能够实现和达到。
以上从情绪的两极性的分类中归纳了情绪的某些表现形式上的特征,这些特征是从不同的侧面,又从每一侧面的两极形式加以归类的。这些从不同侧面归纳出来的情绪的表现形式,往往成为人们度量情绪的尺度。即情绪的强度、情绪的紧张度、情绪的激动程度、情绪的快感程度、情绪的复杂程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