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王文恪公文集》卷二三,《容庵葛君家传》。
(16) 《天傭子文集》卷二。
(17) 《世庙识余录》卷二〇。
(18) 《寒夜录》上。
(19) 《研堂见闻杂记》。
(20) 《吴风录》。
(21) 《五杂俎》卷一三。
(22) 《刘子文编》卷八,《与张太符太守》。
(23) 《銮坡集》卷七,《礼部侍郎曾公神道碑铭》。
(24) 《荆川文集》卷四,《答俞训导书》。
(25) 《五杂俎》卷一五,《事部》。
(26) 《烬余集·与朱德升孝廉书》。
(27) 《灯窗丛录》卷四。
(28) 参见吴晗:《元帝国之崩溃与明之建国》。
(29) 《明史·选举志》。
(30) 《大诰》第四四。《明太祖实录》卷一五七:“洪武十六年十月癸巳,诏郡县复设社学。先是命天下有司设社学以教民间子弟,而有司以是扰民,遂命停罢。至是复诏民间自立社学,延师儒以教子弟,有司不得干预。”《续诰》吉州科敛第五七:“吉州知州游尚志指以生员为由,逼令为生员者二百余户,勾至受赃放回。”
(31) 《翰苑别集》卷一,《送翁好古教授广州序》。
(32) 《菽园杂记》卷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