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团队的组建权。一是项目经理班子和管理班子的组建。项目经理需要组建一个制定政策、执行决策的机构来负责项目各个阶段的工作。所以,项目班子是项目经理的重要助手,其组建包括经理班子人员的选择、考核、聘用,奖励、监督等。二是项目团队队员的选拔权。建立一支高效、协同的项目团队是项目成功的保障。团队组建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调入,管理人员的配备,后勤人员的配备,团队的考核等。
(2)财务决策权。实践告诉我们,拥有财权并使得其个人的得失和项目的盈亏联系在一起的人,能够全面地、负责任地顾及自己的行为后果,因此,项目经理必须拥有与项目经理负责制相符合的财务决策权,否则项目就难以开展。
(3)项目实施控制权。由于资源的配置,如物质的供应及人力、财力的配备在项目的实际实施中,可能与项目计划书有出入。有时候因为外部环境的变化,是项目进度无法与预期同步,这时候,项目经理就要做出调整,对整个项目进行有效的控制。
当项目经理有了这些正式权力之后,项目开展起来就顺风顺水了。但是,在临时性的项目上,项目经理的岗位是临时的,而且是在组织正常的权力结构阶梯之外的,项目团队的许多成员也是从职能部门借来的,这就有可能使得项目经理的正式权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