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时好从沈春华手中接过直孔锥,把玩着说道:“那就是说,杀死冯佳佳的和那起疑似案件的凶器,是这种直孔锥?”
沈春华总结道:“总之,咱们现在至少能证明后面两起案件或许是有关联的,至于与前案有没有关联那就要看骆辛的了。”
方龄和张川通过黑社会团伙成员贾闯,确认了骆浩东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但新的疑问又来了,据贾闯和同监室犯人姜勇提供的信息显示,当年杀害骆浩东的,并非黑社会团伙成员雇的杀手,而是另有其人。
那杀害郑文惠和骆浩东的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带着这样的疑问,方龄和张川再次翻阅起有关骆浩东被害一案的卷宗档案:
2008年6月21日早上8时许,一名到市中心医院看病的市民,在将车停到医院急诊楼前的停车场时,发现旁边轿车顺着车门流了一地的血,遂赶紧报警。出警后,民警发现车内驾驶员座位上有一男性死者,随身携带的证件显示其为市刑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骆浩东。
骆浩东身上共有三处刀伤,分别为右侧上腹部、右侧胸部以及右侧颈部,致死原因为右颈外动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死亡时间为前一晚,也就是2008年6月20日晚11点到12点。据医院护士和护工反映,骆浩东经常在晚间到病房探视儿子骆辛,大家都认识他,知道他们一家的状况,所以容许他在病房里待到深夜。案发当晚,他陪躺在病床上的儿子说了会儿话,大约在11点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