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完全误解了佛教,佛教的确是呵斥物欲,是反对过分耽迷于物质享受,过分沉沦于物欲大海而无法自拔。佛教并不是漠视物质生活,相反的,佛教非常重视经济与物质生活。例如佛经上描写极乐世界的殊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佛教中有一些实践苦行的人,希望借着淡薄物欲来磨炼自己的意志,我们也不完全否定他的价值;但是在普通的社会里,适度拥有物质文明的享受是合乎道德的。佛教虽然不否定经济生活的适度性,但是对于非法取得的财宝是不赞成的。举凡违背国法,如贩卖毒品、转卖人口的职业,或者违反佛法的不当工作,如屠宰、酒家、赌场,都在禁止之列,也就是和佛教不杀、不盗、不妄语、不饮酒、不邪淫等根本大戒触逆的职业,佛教都不允许。佛教也反对贪污舞弊的经济犯罪,不允许诈欺背信的行为。
除了上述各项,佛经上记载有七种不当之财不可以苟得,所谓七种非财是:(1)窃取他物;(2)抵赖债物;(3)吞没寄存;(4)欺罔共财;(5)因便吞占;(6)借势苟得;(7)非法经营事业。譬如偷盗、走私、倒会、囤积抬价、挪用公款等等都是非法的行为。求财要取之有道,非法求得的钱财,虽然眼前得到了,却种下了恶因,来世要加倍地受苦偿还。不如法得来的财宝,是不清净而罪恶的,是苦因而不是甜果。即使如法求得的钱财,也要用在有价值、有意义的地方。有钱是福德因缘所致,而懂得将钱用于合乎道德之处,更需要高度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