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麦笑着问蔡妹妹想要什么帮助。
蔡妹妹涨红了脸,问她可不可以来服装厂上班。
初中毕业之后,她既没能考上中专,也没能考上高中,在家里吃闲饭,心里很不好受。
她就想有份工作,不用这么大了还吃爸爸的。
林麦笑着说,可以让她顶替她姐的工作,不过是有条件的。
蔡妹妹眼睛顿时亮了,鼓起勇气问:“什么条件?”
林麦道:“因为你顶替的是你姐的工作,所以要求每个月要从你的工资里抽取三十块钱,当做小敏每个月的抚养费。你可愿意?”
“愿意,怎么不愿意!”蔡妹妹有些激动道。
如今的锦绣服装厂,员工每个月基本工资加绩效奖,收入最少也有百来块钱。
抽三十块钱给小敏当生活费,蔡妹妹自己还剩七十。
江城国营厂的职工差不多也是这个收入。
蔡妹妹主动提出,她每月给小敏四十块钱的抚养费,自己留六十块钱足够了。
林麦点头同意了。
口说无凭,为了避免以后纷争,林麦要和蔡妹妹签订合约。
如果哪天蔡妹妹不能履行合约,或者不能好好干活儿,都是会被解雇的。
蔡妹妹欣然签了合约。
即便没这份合约,她也暗暗打定主意,一定要把姐姐唯一的女儿拉扯成人。
除此之外,林麦还出于人道主义,主动赔偿了蔡爸爸五千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