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器中有斗拱者甚多,每自墙壁出拱或梁以挑承栌斗,其上施拱,间亦 有柱上施栌斗者。“一斗三升”颇常见。又有散斗之上,更施较长之拱一层 者,即后世所谓重拱之制。散斗之上又有施替木者。其转角处则挑出角枋, 上施斗拱,抹角斜置,并无角拱。
画像石中所见斗拱多极程式化,然其基本单位则清晰可稽。其组合有一斗二升或三升者,有单拱或重拱者;有出跳至三四跳者;其位置则有在柱头 或补间者。综观上述诸例,可知远在汉代,斗拱之形式确已形成,其结构当较后世简单。在转角处,两面斗拱如何交接,似尚未获圆满之解决法。至于后世以 拱身之大小定建筑物全身比例之标准,则遗物之中尚无痕迹可寻也。
构架川康诸阙,在阙身以上,檐及斗拱以下,刻作多数交叠之枋头,可借以略知其用材之法。朱鲔墓址所遗残石一块,三角形,上刻叉手,叉手 之上刻两斗。其原位置乃以承石室顶板者。日本京都法隆寺飞鸟时代回廊及 五台山佛光寺大殿,均用此式结构,汉代建筑内部结构之实物,仅此一例而已[2]。
屋顶与瓦饰中国屋顶式样有四阿(清式称庑殿),九脊(清称歇山), 不厦两头(清称悬山),硬山,攒尖五种。汉代五种均已备矣。四阿,不厦 两头,硬山见于画像石及明器者甚多。攒尖则多见于望楼之顶。九脊顶较少 见,唯纽约博物院藏明器一例,乃由不厦两头四周绕以腰檐合成。二者之间 成阶级形,不似后世之前后合成一坡者。此式实例,至元代之山西霍县东福 昌寺大殿尚如此,然极罕见也。重檐之制,见于墓砖,其实例则雅安高颐阙。 汉代遗物之中,虽大多屋顶坡面及檐口均为直线,然屋坡反宇者,明器中亦 偶见之。班固《西都赋》所谓“上反宇以盖载,激日景而纳光。”固以为汉 代所通用之结构法也。嵩山太室石阙,将近角瓦陇微提高,是翘角之最古实例。